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一定要扣车

黔南律师事务所 2392

发生交通事故并不是发生一定要扣车,而是交通要根据事故的情况来确定,如果是事故该事故为了收集证据,必须对车辆扣留的不定,则公安机关会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给到车辆所有人。扣车

一、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是交通不是一定要扣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并不是一定会被扣留。如果为了收集证据,事故则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不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扣车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发生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通扣留的事故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不定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扣车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二、没有碰撞算交通事故吗

律师在线提醒您,没有碰撞可以算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不是以碰撞为前提。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所以如果符合交通事故的条件的,没碰撞也可以算是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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