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黔南律师事务所 2533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行政不同体现在二者的性质不同、法律依据不同、拘留适用的和刑对象不同以及羁押期限不同。其中,事拘刑事拘留是主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措施,以确保刑事案件的行政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

一、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和刑主要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事拘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主区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行政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拘留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和刑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事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主区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变更治安拘留期限的这种情况除非是在当事人被治安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又发现了当事人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这样一来的话可以将治安拘留的期限最长延长至20天。至于说无缘无故的变更治安拘留的期限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治安拘留是处罚决定。

二、刑事拘留最短期限有多长

刑事诉讼法最短期限为三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逮捕提请批捕是在拘留后三天之内,检察院收到后作出决定是在七天之内,如果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在最快时间内处理的话,最短为三天之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有哪些权利

律师在线提醒您,被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如下:

1.辩护权,如果笔录与实际事实不符,可以要求对方修改,否则拒绝签字;

2.休息权,如果遇到连续审讯车轮战,可以要求休息,否则有权拒绝配合调查;

3.申诉和控告权,如果侦察机关重在违法犯案,犯罪嫌疑人有权向驻监所检察官和管教民警,提出申诉和控告;

4.有权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可以通过亲属委托辩护律师,与律师会见获取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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